泰安2010年外銷員考試報名時間6月28日至7月12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各部門,中央、省屬駐泰各單位 : #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關于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0〕28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
一、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分為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外銷員為國際商務專業的從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的基本條件;國際商務師為國際商務專業的執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關鍵崗位的必備條件。 #
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設《外經貿綜合業務》、《外經貿外語》(包括英語、俄語、日語、法語4個語種)2個科目,《外經貿外語》考試分筆試和口語2個部分。
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和《業務外語》3個科目,其中業務外語科目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中的B級考試。 #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
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11、12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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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 #
9月11日: #
8:30-11:30 外經貿綜合業務
14:00-17:00 外經貿外語筆試(英、俄、日、法語)
9月12日: #
8:30 開始 外經貿外語口試(英、俄、日、法語) #
一天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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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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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 #
14:00-17:00 國際商務專業知識
三、報名條件 #
(一)參加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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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參加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
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參加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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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取得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合格證[或60分(含)以上的成績單],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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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 #
2、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4年。 #
3、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2年。 #
4、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1年。 #
5、 取得博士學位。 #
6、 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8年。 #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四、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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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60元,外語口試每人54元。繳費辦法按魯人發〔2003〕25號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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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方式 #
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忌傻顷懱┌踩耸驴荚嚲W(taks.ta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忌鷳凑站W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一年內免冠證件照),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按屬地原則集中到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辦理審核、確認手續。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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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
(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
(五)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的書面證明1份。 #
(六)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還需提供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合格證或60分(含)以上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 #
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6月28日至7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F場確認時間:7月12日至7月15日。網上繳費時間:請考生于7月17日前完成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報名信息視為無效。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考前一周(2010年9月6日—9月12日),報名成功考生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
市直單位考生請到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現場確認(地址:東岳大街143-6號,泰安市人才市場南四樓404室,報名聯系電話:8298459,6263396)。 #
縣市區報考人員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進行資格審核,時間截止到7月15日。具體確認時間和地點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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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關事項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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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和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筆試科目設置為: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三科試卷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試卷上作答。外經貿外語筆試(從業,英、俄、日、法)試卷設置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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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用于主觀題答題)、2B鉛筆、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帶(液);答題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放,考后回收。
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外經貿外語》口語部分考試全國統一命題,考試時從考題中隨機抽取,每個考生口語考試時間為10分鐘,考前有10分鐘的隔離準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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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特別聲明:(1)對以往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給予“ 兩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處理的考生,凡處理時間不滿兩年的,取消其2010年報考資格(對違反規定又報考的,考務費一律不退還)。(2)過期身份證視為無效,影響考試責任自負。(3)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專業、級別或填錯個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或者在考試時,由于答題卡上填涂的考試科目等項目不一致而導致考試成績出現問題的,后果自負。(4)考生要于考前一周(2010年9月6日—9月12日)下載準考證,屆時不下載影響考試,責任自負。#p#分頁標題#e# #